风险评估确认表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产品一般评估因素与产品风险等级的相关性,确定各项评估因素的权重,建立评估与产品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本确认书内容仅供参考,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现需要您作如下确认:
      一、本人具有股票、股票型基金等产品的交易经验和相关知识,并倾向于自己做出投资决策,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和家庭的工资、劳务报酬及日常积蓄,期望通过长期且持续的投资获得高于平均水平的回报以实现资产增值及再投资。
      二、本人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C3)或以上类型。(能够接受资金承受一定的风险以换取一定收益)
      三、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有重大精神或生理疾病、没有信用卡欠款、消费信贷等短期信用债务及亲友借款。
      四、本人年龄未超过70周岁。
      五、本人已知悉本确认表的评价说明并如实确认,以及贵公司旗下产品的风 险等级为(R3)。
      六、若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预期投资期限或预期投资品种中至少有一项与该业务不匹配,本人在此确认此为本人坚持购买,已充分了解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相关服务所应承担的风险,签署本《确认书》即视同确认贵公司已向本人发出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相应风险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七、本人知道证券投资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审慎考察该业务的特征及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本人确认自己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若该业务服务存续过程中,如发现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被评估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则贵公司有权终止提供该业务服务,终止业务服务的风险和损失由投本人自行承担,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人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其分类的,应当及时告知贵公司。如本人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本公司向投资者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不能取代投资者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证券投资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